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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07年软件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2007-7-12 10:16:09 点击: 字体:[ ]

北京大学2007年攻读软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国家计委批准成立的“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也是教育部和科技部设立的“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

  软件与微电子学院从建院起,就以"创建世界一流软件与微电子学院"为己任。学院秉承北京大学"民主科学、兼容并蓄"的精神,坚持北大"严谨、勤奋、求实、创新"的校风;以坚持改革开放、面向需求、质量第一为建院宗旨;以培养多层次、实用型、复合型、国际化软件与微电子人才为目标;按照企业和领域需求确定培养方向,按照产业需求不断调整专业方向,形成灵活的课程体系,动态的教学计划;按照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将人文科学与前沿技术教育贯穿始终,全面加强素质教育,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学习借鉴国际人才培养经验,努力实现教学模式创新,管理体制创新,教学内容创新,课程设置创新,教学方法创新。

  2006年6月,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通过了教育部组织的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的验收评估,综合排名第一。2007年1月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通过了教育部组织的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中期评估,综合排名第一。“北京大学示范性软件学院建设” 于2004年获得北京大学教学成果一等奖、北京市教学成果一等奖,于2005年又获得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07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7]36号)精神和要求,我校2007年计划招收150名学生,在职攻读软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有关事宜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3.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一般应获得学士学位;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中、下旬。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所辖考区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和网址后,于7月10日前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址(http://www.cdgdc.edu.cn/zz07.html)向社会公布。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原则上安排在2007年7月27日至31日。由各省级主管部门将根据本地区情况作具体安排,并在网上报名阶段告知考生。报考者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持网上报名编号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现场报名点,缴纳报名费(80元)、照相并确认报名信息。

  考生可在北京市学位办公室指定地点考试,也可在工作单位所在省区学位办公室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但须在同一地点报名。考试地点与现场报名地点一致。

  三、资格审查

  报考者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报名条件,确定自己符合报考资格。

  报考者须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grs.pku.edu.cn/zs/zs_special.html)或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页(www.cdgdc.edu.cn/scb.zip),下载《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贴本人近期二吋免冠照片1张。填写完毕后,由考生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并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表》中,“报考学位种类”请填写“工程硕士”,“报考专业或领域”请填写“软件工程”,“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代码为“430100”,“软件工程领域”代码为“430113”。

  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由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进行。届时报考者须提交以下材料:

  1、按规定办理的《资格审查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段制考试方式。第一阶段为全国联考,所考科目的命题及阅卷工作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统一组织;第二阶段为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负责组织。

  1.初试(全国联考)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以下简称“GCT”),“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北京大学只接受英语考生)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考生取得的“GCT”成绩有效期暂定为二年。

  考试时间为2007年10月28日8:30—11:30,考试地点由报名点指定,具体请见准考证(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时需核查准考证,请务必妥善保存)。

  2.复试(由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组织)

  复试科目为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两门考试,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需填写《2007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考试时间暂定为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北京大学将根据报考情况确定复试分数线。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携带复试通知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和“GCT”成绩单,到北京大学参加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两门考试,交命题、阅卷费200元。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1)专业基础考试科目设置如下:

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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